如家酒店集团吴江总部二期(C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如家酒店集团吴江总部二期(C区)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3205091862000837002001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家酒店集团吴江总部二期(C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黎政备〔2025〕1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家酒店连锁(中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家酒店集团吴江总部二期(C区)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如家酒店集团吴江总部二期(C区)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芦莘大道1066号
2.3 工程类型:□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536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36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25362.4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53.35米,最高层数12层,单跨最大跨度9.8米(钢筋混凝土)、25.2米(钢结构),宗地用途为商业商务。以最终规划为准。受监造价约20512.68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247.1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 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1月21日600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须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3月1日至今在本单位以总监岗位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改造加固、装饰装修项目除外)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如类似业绩证明中不能体现本次业绩要求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上述类似工程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图纸。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2其他: 3.4.2.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4.2.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4.2.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4.2.4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3.4.2.5总监要求无在监工程,须提供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17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或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注:不可使用同一个CA同时登录两个地址进行操作。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网络环境挑选相同运营商的访问地址进行访问。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0512-6398501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评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8.2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泓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3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如家酒店连锁(中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吴江汾湖高新技术开发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宝带西路1566
区芦莘大道1066号 号新锐科创中心2号楼13楼
联系人: 单红波 联系人: 陈卫刚
电话: 13705150251 电话: 0512-68667315-8057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陈卫刚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zhxwj2026@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2-63011318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