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路(同周公路)快速化改造三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路(同周公路)快速化改造三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数据审发(2025)115号、 吴数据审发(2026)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经开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陵路(同周公路)快速化改造三期工程设计(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陵路东延(乌浦港西侧-同津大道)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江陵路(同周公路)快速化改造三期工程设计,该项目西接二期工程终点,东跨同津大道后落地顺接长港路,总长度约1.096公里;于同津大道节点设匝道,并对被交路同津大道匝道落桥段进行改造,长度约0.592公里。项目采用高架桥+地面道路的形式,分为上下两层道路,上层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下层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约40.3~82.7m,其中上层道路以高架形式敷设(40m≤单跨跨径≤60m,高架桥长度约710m),全线共设置1对上下匝道、1条互通匝道;下层道路包含3座桥梁(单跨跨径≤20m);管径≤DN1500mm。工程建安费约30000万元。设计包含道路、桥梁、排水、交安、绿化及沿线设施等内容。
2.3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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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费指导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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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91862000929001001 |
江陵路(同周公路)快速化改造三期工程设计 |
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文本、方案效果图及配合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测量及必要的工作)以及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可能发生的各项前期咨询、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以及组织审查会、后续配合服务及方案公示牌的制作安装等相关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为取得施工图设计审查与批复可能发生的各项前期咨询、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以及组织审查会所需的配合服务(本项目建设期内)。 |
450 |
60 |
2.4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4)市政专业(需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5月至今承担过含500米及以上高架道路的城市快速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时间认定: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业主证明中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如未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可增加提供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补充)等原件扫描件,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设计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类似工程信息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 ”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备注:高架道路的定义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2019年版),通过架空于地面修建的城市道路称为高架道路。
3.4财务要求:良好 。
3.5信誉要求:良好 。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4-6名(含4和6)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6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2、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不再进行评定分离,直接由评委按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6)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市吴江经开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项目使用单位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7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5 月 22 日 11 时00分至2026年 5 月 29 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或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注:不可使用同一个CA同时登录两个地址进行操作。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网络环境挑选相同运营商的访问地址进行访问。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0512-63985015。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6 月 12 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是指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81790。
11.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经开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 地址:吴江区松陵街道交通路3236号
联 系 人: 范清 联 系 人:戴亚丽
电 话:0512-63960757 电话:0512-63663868
2026年 5 月 22 日
